期末考近了,下禮拜二就要考期末考,但其實期末考的時候是整個學期最閒的時候,只要準備一奧考的科目就可以了,而這個學期主科就只有半物一科而已。說來慚愧,明明預留這麼多時間就是應該要好找認真念書的,但是定力比高中的時候不知下降了多少,所以每到期末考前兩週,遊戲的進度或者漫畫小說的進度就會突飛猛進。這幾天看了一堆電影:超急情聖、飢餓遊戲2、A片女神深喉嚨等等,這幾步看完之後,很遺憾的,並沒有覺得有什麼收穫。花了時間看完電影之後竟然沒有什麼收穫,總是一種有點討厭的感覺,所以昨天開始,我把涉獵範圍轉到日劇了。剛好看到堺雅人疑似染上性病,去年剛結婚的老婆菅原美穗和他已經分居的八卦新聞,我就想到可以看一下美穗演的「不結婚」了。
說來好笑,也許我心智真的比較老,我現在就已經有走在熱鍋上的感覺了,明明才22歲,我卻真的很擔心過10年後自己還是跟現在一樣。就像「不結婚」裡面的劇情一樣,等到女主角35歲才被家人逼著相親,都只會遇到一些看起來就不太有魅力的大叔。也不是說一定要很帥的人才ok,但是一看就知道宅宅的,很不會講話,講話的時候連女生都不敢看,真的會難掩失望啊!
反過來說說自己,難道自己就有資格期待有魅力的人喜歡上自己嗎?我也沒有那麼有自信。如果我像美穗那麼可愛,比較像女生一點,或許就會比較有自信吧。我真的覺得自己就像10歲左右的小男孩,常常覺得自己完全就沒有「女生」該有的想法;常常想著如果我是男生的話,我就會如何如何,當想到「不對,我是女生啊,女生的話應該要怎麼辦呢?」卻總是腦袋一片空白,不知道怎麼做才比較像是女生會做的事情。
要說我很糟的話,我覺得也沒有,可能不太會拍照(可是這好像是在台灣,作為一個女生很重要的能力),講話比較跟大家不是同一個路線。小江有次跟說,我每次都會不小心就跳跳跳到不知道哪個話題,然後大家都會不知道我在說什麼。我想,似乎真的是這樣,但是我也沒辦法啊。事實上,我從大二之後就有點難過,怎麼我跟大家差這麼多,怎麼好像很難了解,是不是因為這樣,大家就覺得我是一個怪咖勒?
也是有人說我很會聊天,完全不尷尬,不過都不是交大的同學、學長就是了──說不定有問題的是這間大學。到上個暑假,Regina說:「妳和Wolli都是比較不愛扯淡的人,可能對大部分的人來說你們比較不有趣,但是妳不需要改變自己,是你的朋友們應該要接受這樣的你。」真不愧是外國人啊!西方人就是比較覺得不需要改變自己,我比較喜歡這樣。只是,我找得到喜歡我的人嗎?
至於我喜不喜歡別人,我認為自己是很容易喜歡上別人的人。直到前年,我都還覺得只要有人喜歡我,不論他是誰、帥不帥、認不認真,我一定都會輕易地發現他的優點,然後不小心喜歡上他。但現在,我開始懷疑這樣的喜歡是否有點不切實際。互相喜歡了,然後呢?我再過半年就要出國了耶!到時候怎麼辦?就又淡掉,又只好忘記他,那不就跟之前好幾次暗戀,別人然後被打槍一樣嗎?我好不容易才得到像出家人一樣的平靜,至少在我出國之前都不想要有感情上的煩惱了──就算是我單方面的也不要。
我還是很愛胡思亂想,說總有一天要寫小說的夢想,我也沒忘,只是,我現在腦中的那些故事還不太切實際,要讓它們符合實際一點嗎?世界上真的會有那麼完美的女生嗎?那麼完美的女生會願意守護一個心靈空洞的人嗎?為了他甚至連性命都賭上。而他,拒絕一切,對世界絕望的他,究竟要自暴自棄到什麼程度呢?像小男生一樣的女生真的會有人喜歡嗎?就在她心情最差的時候,一定會有個雪中送炭的人給她一個擁抱。愛到底是什麼?愛是痛苦的,遇到痛苦之前我們都無法確定那就是愛。愛是痛苦的,忍住痛苦,保護別人,那就是愛。沒有經過烈火冶煉過的,究竟是不是堅強的愛,沒有人知道。但為了確認愛自願經歷考驗,這種自大的話誰都說不出吧。到底,我的想法是不是太小孩子氣了呢?要成為一個好的作家,得再多了解一些事情。
說應該要多認識一些人,保持聯絡什麼的,我很懷疑這有沒有用。認識人了,網路很方便可以一直保持聯絡,可是那個人有想要跟你保持聯絡嗎?如果我聯絡他,他只是虛應故事,我會非常憤怒,他就會進我的黑名單。基於這個理由,我寧可不要有太多「聯絡」,免得不「聯絡」的時候覺得好像被打槍一樣,免得太多人進到我的黑名單裡。要聯絡的話,我想等到從德國回來之後,那個時候聯絡才比較有意義。
在這個大學裡面,我感覺到太多人是抱著目的認識異性的,對於他們,我並不是符合他們期待的東西。我會是一個好朋友、夥伴,如果想認識我的話,應該要從「一輩子的朋友」這個方向開始,不知道為什麼,我的朋友不多,但是在我狹小「好朋友圈」中的人,都是我覺得可以長久、一輩子的好朋友,沒有目的、沒有曖昧。我錯了嗎?我到底哪裡錯了?難道應該曖昧一下嗎?我不覺得,曖昧太麻煩了,只會讓人很累。
我希望我認識任何人都能從「朋友」開始,不要抱任何目的、不要曖昧,但是會不會因為這樣,我過10年之後還是什麼對象都沒有呢?到時候再開始緊張就太遲了。如果現在要把我分類的話,我應該是「想要結婚」的那類吧,但如果我三十幾雖之後還是什麼對象都沒有的話,我很有可能就會變成「覺得沒有必要結婚」的那種人了。
到底怎麼樣的女生才會吸引人呢?以台灣來說,會聊天、會拍照、打扮可愛、有點任性;以外國人來說,會化妝、會上床、英文流利、會跳舞、大方不害羞。如果男生是以找「女生」這個方向出發的話,我應該永遠不會被列入考量。但是如果他是從「朋友」的角度開始認識我的話,說不定有人會慢慢發現我的好處,只是會不會正因為他們認為「妳是我的好朋友,不是妹」而把我從對象清單裡面刪除呢?這又是一個大問題了。可能我會擁有一個親衛隊的好朋友,每個都發誓不論誰欺負我,他們都會把他殺了,然後不幸根本沒有想要佔我便宜的人,我孤獨終老一生。我絕對不難相處,只是也沒有特別有魅力,簡單來說,有點平庸。如果有人發現我的特別之處,並覺得那是一種魅力,也許我就能得救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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